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地质勘察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9J-******-056318-2
招标编号:GXTC-A1-******
1.招标条件
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12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家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74.230公里,其中一级路长61.753公里,与G22青兰高速共线段长 12.477公里。路线起点位于既有G327线宁县县城西侧,与宁州四路平交,沿马莲河西侧向北布线至余家塬后途经袁马村、焦村镇,在焦村镇设立交与原G327相接,继续向西布线至三不同,在三不同村设置枢纽立交与G22青兰高速相接,而后与G22青兰高速共线12.477公里后至米王村,设置枢纽立交相接后跨既有G244线后至罗杭村,而后以特大桥跨越蒲河,以长隧道穿越前头梁至茹河川至北石窟寺,设立交与镇北公路相接,继续向西沿茹河川南岸布设经彭阳、双合村,在镇原火车站处设立交与镇北公路相接,后经祁家川村、金龙村,终点止于镇原县城关镇席家沟,与规划的S15镇原至平凉高速公路相接。该项目总投资约88.84亿元。
2.2招标范围:根据《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TG C20—2011)、《黄土地区高速公路勘察规范》(DB 62/T 2993-2019),本次勘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1)查明公路沿线及各类构筑物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为确定路线和沿线各类构筑物的具体位置提供地质依据;
(2)查明各类构筑物建设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确定各类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尺寸和地基基础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3)查明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规模、成因、发展趋势等,评价其对拟建场地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特殊性岩土的类型、分布范围、厚度、性质,调查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分析评价其对设计与施工的影响,为确定路线的位置或地基处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5)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分布、埋藏条件及动态变化规律,评价环境水的腐蚀性;
(6)根据需要,查明地基工程的覆盖层厚度、土质类型、地层结构、基岩岩性、风化程度和边坡岩体的结构类型,对边坡稳定性等进行分析与评价;
(7)对各类构筑物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工程地质意见和建议。
2.3服务期限:146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7月至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业绩。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新年度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小时,n≧5)。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04日18:00时至2025年7月09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4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
4.5其他补充内容: 无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该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29日9:00时。
5.4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OpenTender/skipLogin)。
5.5 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 日9:00时;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八坐席。
5.6其它补充内容: / 。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安定路3号(镇原县交通局)
联 系 人:丁晓伟
联系方式:150********207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 系 人:杨忠海、汪乐萍、曹进增
联系方式:******、139********8484、135********8016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
2025年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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