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内,项目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利用阴极新材料旧原料库房,将云铝绿源原有燃气式加热炉、电加热炉、中频炉(中频炉用于熔化磷生铁水,检测合格的磷生铁水用于浇铸阴极炭块,不生产地条钢)、中频炉除尘器等相关设备搬迁至库房内,增加相应的公辅设施及管网。
(三)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行
电话:******
(四)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话:******
(五)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情况:******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于2024年3月29******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532524-04-01-797623)。该项目于2024年5******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3******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建环审复[2024]24号)。
环保施工: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要求,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按“三同时”建设落实。
变更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部分内容发生了变动,经界定,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
环保措施执行情况:******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对策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六)环境影响调查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颗粒物)、浇铸废气(颗粒物)、焊接废气(颗粒物)、浇注料搅拌废气(颗粒物)和燃气加热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等。经采取措施后,生产废气能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等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达标区域,项目外排废气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满足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以及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评价要求,因此,认为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废水不外排,不开展自行监测。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采取对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安装减震垫及墙壁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办公生活区整体依托公司现有设施,本项目区内不单独设置生活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交由建水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乱排乱放。中频炉炉渣、收集的粉尘外售给冶炼企业,用来回收有价金属。废炭块、试验废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重复利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及含废润滑油抹布依托公司现有600m2危废暂存库,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运营期会使用到柴油、天然气等,生产会产生废气(颗粒物)、废润滑油等,项目在做好源头控制和厂区分区防渗措施、过程控制等措施后,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当发生事故排污环境事件时,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积极落实应急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以使事故造成的后果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进行备案。
(七)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工程整体运营正常,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稳定,监测期间工况稳定,运行负荷可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基本做到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并正常运行,各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要求和建议
(1)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专项档案管理工作。
(2)对废气、噪声排放定期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九)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10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20kta阴极炭块磷生铁浇铸项目(报批稿).pdf
验收意见.pdf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