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石川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5-051-1
项目名称:西安市石川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石川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25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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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石川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石川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需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具有水资源或水利工程或水环境等相关方面的技术人员,有水资源或水利工程或水环境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业绩;(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留存。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截止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资源或水利或环境或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发售或邮寄; (2)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 )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文强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