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海门城区(含开发区)年度给水工程劳务分包项目三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海门城区(含开发区)年度给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劳务分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街道、江心沙农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有限公司海门城区(含开发区)年度给水工程劳务分包项目,①新建工程:各标段区域内新建道路给水管网、新建小区及厂企给水工程施工、道路给水管网迁改、智慧水务工程施工、零星挂表施工;②抢维修类工程:各标段区域内给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抢维修、老旧小区给水管网改造、水表轮换、冬季给水管道及水表保温、其它零星给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合同所示内容。
注1:本工程劳务分包共分三个标段(划分示意图详见附件)
一标段:******街道长江路(西侧)以西片区(北至三星镇、西至南通崇川区、南至上海路(北侧))
二标段:******街道、南至上海路(北侧))
三标段:******街道、江心沙农场(北至上海路(北侧)、西至南通崇川区)
注2:后续如出现跨区域项目或区域交界处项目,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该项目所属标段,各标段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如海门区行政区划出现调整,以招************街道、江心沙农场以外区域内的新建小区、道路给水工程劳务分包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注3:开标顺序为一至三标段,投标供应商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1)工程类别:施工劳务;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
一标段预算额:约人民币300万元。
二标段估算额:约人民币300万元。
三标段估算额:约人民币300万元。
2.3每标段最高投标费率:①新建工程:最高费率报价为72%,高于最高投标费率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②抢维修及零星工程:固定费率报价为95%;此为固定响应价格,报价不等于固定价格的为无效投标。
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作期结束后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确定的给水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分包单位的履约能力、配合度、应急响应情况等。考核合格的单位可直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
2.5质量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22)。检查井按照(苏S01-2021给水排水图集)中的相关施工要求。如国家出台上述规范、图集的更新版本,以最新的为准。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 / ;
3.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文件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标段/次,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招标资料费)。
6.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6万元/标段;投标人只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注:本项目不支持工程类会员免收保证金的形式,若发现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为工程类会员,则按无效标处理)。
******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一标段:GHRSW250184(GK0514);二标段:GHRSW250185(GK0515) ;三标段:GHRSW250186(GK0516);),并保证在2025年 9 月 1 日14 点 00 分前到达。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
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中标人应支付交易服务费(一标段:4000元;二标段4000元;三标段4000 元;),工程类会员交易服务费减半。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3.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269
1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建设路80号
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
(2)代理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区光华假日酒店A座1008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