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东星村数字永泰产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永泰县队伍营房一处,总建筑面积4540.16m2,改造面积973.2m2,完善户外训练场与训练辅助器材(含体能训练、模拟扑火场景设置、专业器材训练点)等;并为永泰县和闽侯县的2******消防水泵、便携式灭火水泵、移动蓄水池、风力灭火机、高压细水雾灭火剂、油锯、割灌机等设备与物资。项目总投资299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64.7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664.78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永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定的项目施工结算审核价为监理服务费的收费基价)。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费暂以设计概算2664.78万元作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闽价房[2013]26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取费(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下浮50%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为350274元,最终以永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竣工结算价为计费基数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个日历天(各投标人在投标时统一按300个日历天填写,最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1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8日23时59分00秒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备注
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银行杨桥支行
账号:************75
②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tn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000元,根据******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参照可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泗洲路1号永泰水电大厦F1层,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ome
联系电话:******0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泗洲路1号永泰水电大厦F1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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